專利有三種,發明、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。
保護技術方案――發明或實用新型
申請范圍:
發明:針對產品的方法或改進所提出的技術方案(產品、方法、工藝流程)
實用新型:僅限于產品的形狀構成或其組合所提出的新的技術方案(產品)
實用新型的創造性要求低于發明
保護期限:發明20 年,實用新型10 年。(均自申請日)
審批過程:實用新型的審批過程比發明簡單(發明有實質審查,而實用新型沒有),因此發明權力穩定,實用新型類似登記制。發明2 年左右授權,實用新型8 個月左右。
保護產品設計――外觀設計
外觀設計:是指對產品的形狀、圖案或其結合以及色彩與形狀、圖案的結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適于工業應用的新設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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